8月中旬的一天,六盤水市鐘山區法院執行法官楊蒙和同事駕車在畢節市納雍縣境內行駛兩個小時后,終于停在一個山坳里的養豬場前。他們推開豬場大門,一股熱浪夾雜著特有的氣味撲面而來。
他們此行不是來貼封條的。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工作現場
眼前,450頭生豬,價值170多萬元,是豬場所屬這家農業公司最值錢的家當。公司因資金周轉不開欠下飼料款,被訴至法院,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查封這批生態豬。
若按慣例,封條一貼,門一鎖,法律程序就走了,但豬怎么辦?
“三天掉膘,一周可能生病,170萬元活資產就成負資產。”接到案子的楊蒙在心里掂量著,沒有簡單地一裁了之。農業公司的豬舍干凈整潔,飼料槽是滿的,員工還在忙碌,企業還在自救。
封條易貼,企業倒下之后呢?債務怎么還?員工去哪里?
“執法的目的不是讓企業倒下,而是讓債務清償、生產繼續。”楊蒙現場召集原告和被告雙方的負責人,提出了新想法——對450頭生豬進行“活封”。
“豬還是你們的,照常養、照常賣,但賣豬錢進法院指定賬戶,我們來監督還款。”指著眼前正在食槽前拱食的生豬,楊蒙打了個比方:就像司法托管。
工作現場
起初,原告對這一處理方案有疑慮。經現場執行法官的反復溝通和釋法明理,終于點頭同意。
于是,查封現場變成多方協調會。法官、原告、被告三方一同清點生豬、評估登記并建立臺賬。
“這像給豬辦了‘取保候審’!”有人一句調侃,現場緊張氣氛頓時在一陣笑聲中消融。
“活封”,封的是債務,活的是企業。那份曾經令人心驚的查封裁定書,如今成了“特殊承諾”:既監督還款,更為企業留出喘息空間。
司法有“牙齒”,執法有溫度。今年以來,六盤水市鐘山區法院已對21家企業的26件執行案件采取了類似的“活封”“活扣”措施,保全標的額超過4500萬元。數字背后的司法溫度,正是優化營商環境最堅實的根基。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孫曉蓉 陳景雄
編輯 何濤
二審 楊韜
三審 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