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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河北衡水桃城中學家長反映,學校讓每個學生至少捐款2萬元。3月16日上午,當地教育部門回應新聞記者稱,捐款已經叫停,目前正在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截至目前還未公布核查結果,但是,無論如何,不管以中華慈善會的名義還是直截了當的為保師資的名義強制向學生捐款,都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同時也嚴重違反發改、教育等五部門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這樣的學校要予以重點整頓,查實是亂收費的一定要予以嚴懲。
學生本身就是消費者,無論慈善部門還是學校本身以“獻愛心”為名義的捐款,都是強制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費,侵犯家長的合法利益。在學校里,除少數的經批準的為具體的困難學生等獻愛心進行慈善教育的捐款外,其他類的捐款都是超出學校管理權限的行為。此類強行捐款的行為影響學校穩定,影響家校關系,由此產生輿情,也給教育系統抹了黑。
該學校在強行讓學生每人捐款2萬元前,本學校開學初已讓每個學生交了500元所謂的命卷費,說明該校在亂收費方面已是累犯。在學校里進行強捐,不僅僅是給學生家庭造成較重的經濟負擔,更重要的是對學生的心理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這種“保師資”“維護學校運轉”名義莫名其妙地強捐,無法獲得家長與孩子的認同,且在操作中,領到任務的老師一定會對未及時捐款的孩子施加壓力,情節嚴重的更是甚至冷嘲熱諷,給孩子造成極大的心理陰影,會讓孩子們從小就認為這社會不公平,以致讓他們對學校、對教師、對學校乃至對社會產生負面看法,影響他們社會觀、價值觀無法正常形成。因此,這種強捐行為是惡劣的,是反教育的,是一種嚴重侵害群眾權益的行為。
有關學校收費, 除了法律規定外,發改、教育等五部門已作出明確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各地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未經公示不得收費。也規定了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將教育收費納入目錄管理,適時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依法對相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因此,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學校,都不可以巧立名目進行亂收費,侵犯家長的利益,包括類似以慈善捐贈的名義。
希望當地政府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對收費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損壞群眾切身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發改、教育等部門要完善日常管理及警示教育,嚴控學校的收費項目,對類似行為要聞風而動,及時制止學校的不法行為。中華慈善總會也要及時發聲,要向社會表面是否參與了學校的捐款,以維護好慈善事業的良好聲譽。
根據有關規范民辦教育管理及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相關政策,類似桃城中學校這樣的學校,查實是違規亂收費并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依規嚴懲,包括扣減招生計劃、財政扶持資金等,直至撤銷、吊銷辦學許可證,通過嚴厲的處罰,確保當地不再發生類似的事件,還區域教育一片清朗空間。
文/胡牛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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