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中文網報道,根據歐盟新的版權規定,谷歌將必須向發布方支付新聞片段費用,Facebook則需過濾掉受保護的內容。上個月,法國政府剛針對谷歌、亞馬遜、臉書等互聯網巨頭推出了3%的“數字稅”。
該報道稱,新的版權規定旨在確保歐盟規模達1萬億美元的創意產業得到公平的補償。
歐盟各國政府周一(15日)表示支持歐盟執委會兩年前提出的這一提案,以保護歐洲的創意產業。該產業在歐盟有1170萬名從業者。
該報道援引歐盟執委會主席賈克的觀點,“當完成歐洲數字單一市場時,版權改革成為該版圖中缺失的一塊。”
該報道表示,根據新規則,谷歌和其他線上平臺將必須與音樂家、表演者、作家、新聞出版商以及記者簽訂許可協議,才可以使用他們的作品。根據新機制,谷歌旗下的YouTube、Facebook旗下Instagram和其他共享平臺將必須安裝過濾器,防止用戶上傳受版權保護的內容。
報道最后指出,谷歌回應稱,新規將損及歐洲的創意和數字經濟。批評人士則認為,這將沖擊資金緊張的小企業,而非科技巨頭。
3月6日,法國政府針對谷歌、亞馬遜、臉書等互聯網巨頭推出3%的“數字稅”。法國財政部長Bruno Le Maire估計,該稅種每年將增加約5億歐元(5.65億美元)稅收。
美國CNBC網站當時報道稱,對美國科技巨頭的收入而言,法國的稅收僅僅是一小部分,但它可能為歐洲對美國科技公司進一步的監管鋪平道路,包括全歐盟范圍的數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