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獲悉,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疫情期間涉嫌銷售假冒偽劣口罩,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處以罰款200萬元的處罰。
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披露,1月27日起,12315投訴平臺陸續收到反映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在網絡平臺銷售偽劣口罩的投訴舉報、輿情監測21件。通過核查,發現其網站平臺名稱為“上海又慕食品店”,實際辦公地點位于普陀區某民宅內。
據該公司網站平臺交易記錄顯示,1月26日至29日期間,確認成交自稱“N90”等型號的口罩6606盒,成交金額近68萬元,尚余庫存2000余盒。2月1日起,口罩類商品從該網站平臺下架。
2月7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和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在聯合檢查中發現,該公司于1月26日向湖北天仙來工貿有限公司分別以10元/盒(兩層)、15元/盒(三層)、32.5元/盒(四層五層)的價格購入貨款價值共計363300元的口罩。雙方商定,該批口罩無合格證明、生產日期、批號,不開具發票。湖北天仙來工貿有限公司負責將該批口罩運至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南信陽的貨品倉庫,并發往全國各地買家。
通報稱,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未對商品質量進行查驗,明知商品可能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依然借疫情期間醫護用品緊缺之機,分別將進價10元/盒(兩層)口罩以88元/盒、進價15元/盒(三層)口罩以99元/盒、進價32.5元/盒(四層五層)口罩以129元/盒的價格對外銷售,并收到買家付款總額182萬,其中已實際發貨68萬只口罩。
此外,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將湖北天仙來工貿有限公司提供的湖北仙桃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6年4月8日出具的GB19083-2003醫用防護口罩標準“檢驗報告單”,偽造成2019年4月8日同標準“檢驗報告單”,并置于網絡銷售平臺的顯著位置,將普通口罩作為醫用N90口罩銷售,并宣稱具有濾菌功能。
上海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已于2月10日按照法律程序向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送達了聽證告知書,擬做出罰款200萬的行政處罰。
對此事件,記者分別致電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及湖北天仙來工貿有限公司。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而湖北天仙來工貿有限公司一位自稱“律師”的人士表示,不能提供含公司郵箱在內的一切信息,同時稱記者的采訪為“無中生有的行為”,還將起訴記者。
天眼查顯示,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金科,同時為持股比例100%的股東,公司主營范圍為食品銷售、日用百貨;湖北天仙來工貿有限公司2009年成立,注冊資本50萬元,法定代表人杜鐵兵,同時為持股比例60%的大股東,主營范圍為醫用衛生口罩、防護服、鞋套帽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