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一直以來,“欠薪”問題廣受社會關注,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也時有發生。不過,隨著新業態發展,出現了很多誤把“討債”當作“討薪”的情況。
解讀
索要勞務報酬應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解讀了“欠薪”、“欠債”等概念。
根據解讀,“欠薪”與工資相關,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約束。認定“欠薪”一般有三種情況,一是用人單位隨意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二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但卻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三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這里說到的勞動者工資包括六個組成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而“欠債”則與勞務報酬相關,屬于民事糾紛。勞務報酬,是指通過民事協議,個人獨立從事設計、咨詢、講學、演出、表演、代辦服務等勞務所取得的各種勞務報酬,或者承攬業務取得的報酬。這些都不屬于“工資”。如果針對勞務報酬發生爭議,就不是“欠薪”,而是“欠債”了。比如承攬費用爭議、網約車司機與平臺交易費用爭議、主播與直播平臺的合作費用爭議等,都屬于民事糾紛,由《合同法》等約束,適用民事訴訟。
所以,“討薪”、“討債”不應混淆。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勞動者要有證據意識,日常保留勞動關系證明、工資條、加班補貼、考勤記錄等,離職時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證明,以便日后主張合法權益。
一旦遭遇“欠薪”,可以撥打統一勞動保障政策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還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資支付”相關問題發生爭議的,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符合條件的京津冀戶籍勞動者,用工地在京津冀區域內的,如果遇到“欠薪”情況,還可以異地投訴,由勞動者本人在法定時效期內,持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的證據材料,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提出申請。